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實踐教學的考核要求與具體安排——學生須知
(2016-2017學年夏季學期)
《認識實習》
一🧖🏽、實習內容
1、認識實習形式🕦:講座、文創大賽、招生助理🏇🏿、暑期遊學
2🕵🏼、講座👨🏻🌾:學生必須參加教學管理部提供的3個講座🧑🏻⚖️,否則視作不及格處理
3、非講座形式的認識實習⛎,需完成該項目的相關要求
二、考核要求
1、完成聽講座活動後學生填寫《校外實習報告》,(字數不少於1500字,可附頁)。內容需涵蓋所聽的3個講座。
2、學生在規定時間內上交《校外實習報告》給學業咨詢主管老師。學業咨詢主管匯總後材料轉交給教學管理部統一進行評定。
3、成績構成:三個講座占50%;《校外實習報告》占50%🍎。
4、每個學生的總評成績以兩級製記🗽。即:>=60分 通過(P);<60分 不通過(F)🎫。
註意🧑🏽🦲:以下情況一律視作"不及格"處理🫷🏽:
情況一🧡:參加講座不滿3個🤸🏼♀️:
情況二▶️:未完成實習內容;
情況三:未在規定時間內交實習相關材料或上交材料不全的。
三、具體分工
1、負責:教學管理部及各教研室負責講座的組織與落實🦹🏻♀️,完成成績評定及登錄。
2、參與🧏🏼♂️:市場部做好宣傳和組織學生的工作🤸🏻♀️👩🏽🦲。
3、協調🚵🏼♂️:教學管理部負責溝通協調,前期準備、任務布置以及後續教學材料歸檔等工作👩🏽🌾。
三👹、時間節點
1🌜、實習周期🔃:6月14日-6月16日。
3🔏、9月19日學生交《校外實習報告》至學業咨詢主管處。 9月22日下午4:00前學業咨詢主管匯總清點後轉交給教學管理部。
4💃🏽、成績9月27日下午4:00前公布給學生。
5〰️、材料最後交教學管理部歸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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